材料审核及学位分配办法
(一)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将对家长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涉及的户籍、房产信息将通过相关负责部门核查,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当事人的不实行为所导致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
(二)对审核无误的报名材料,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根据公办学校目前相应年级实际空余学位,按学区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学校。
(三)本镇内已入读公办学校的户籍生,同一学区服务范围或申请转入学校较近,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插班。
(四)如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可提供的空余学位数时,按“入户先后”排序,统筹安排学位。
(五)阳光小学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锦绣阳光花园1-8期的户籍生优先分配;金斗湾小学如果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锦绣国际花城1-2期、3期1区及3期2区优先分配。
(六)第二次补报,镇招生办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七)对没有按要求申请转入公办学校插班就读的坦洲户籍生,按该学生的监护人自动放弃孩子入读公办学位处理。
(八)转学办理插班为每学年一次,即每学年秋季入学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