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事项
(一)转学插班资格审核结束后,第一批插班生安排情况于7月16日前完成,第二批补录插班生安排情况于8月15日前完成,并由录取学校通知插班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录取结果。法定监护人按照录取学校的要求并带齐户口本、房产证明原件及转学插班登记表到校注册,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学位处理,本学年不再安排。
(二)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春季(即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受理转学申请。
附件1.坦洲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附件2.坦洲镇义务教育学生转学插班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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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梁老师:0760-86786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