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设置和计分办法
1.考试科目设置
2024年我市中考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具体分为录取计分科目、等级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三种类型。
2.科目分值及呈现方式
各科目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其中,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听说考试30分)、物理(满分100分,含物理实验考试10分)、化学(满分100分,含化学实验考试1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100分)、历史(满分100分)、生物学(满分100分,含生物学实验考试10分)、地理(满分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等科目均以分数和等级同时呈现。 文化科目(含单科和总分) 的等级划定, 具体分为 A+ 、A 、B+ 、B 、C五个等级, 以全市当年考生为总体样本,各等级最低成绩分数对应比例分别为10%以内、35% 、60% 、 80%和80%以上。体育与健康满分为50分, 以分数划定等级,具体分为四个等级:A(50-46分)、B+(45-40分)、B(39 -20分)、C(20分以下)。信息科技、音乐与美术等科目满分为100分,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计分科目总分
根据招生计划类型的不同, 计分科目设置总分A和总分B两类,满分均为600分,按各科目计分比例合成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每个考生同时具有A、B两个总分。计分科目及计分比例为: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A和总分B;物理、化学分别按100%、90%计入总分A;历史、道德与法治分别按100% 、90%计入总分B。
4.考查科目等级分
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和生物学纳入总分A对应的等级考查科目,物理、化学、地理和生物学纳入总分B对应的等级考查科目。考查科目根据成绩等级转化为等级分,其中A+、A、B+ 、B、C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1分计算等级分,所有考查科目的等级分累加计算成等级总分。等级总分要求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设定。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移和认定工作按《关于中山市初中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转移和认定办法的通知》(中教体通〔2023〕195号)执行。
5.考核科目
除上述计分科目和考查科目外,信息科技、音乐与美术等纳入考核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