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组织方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市统筹、考区负责、考点实施”的管理模式,各项考试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管理,全市按行政区划设考区,各初中学校按所在镇街归入对应考区管理,考区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初中学校作为考点。
1.文化科目笔试。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个科目笔试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各科单独设卷,实行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2.体育与健康考试。
按《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通知》执行。
3.英语听说考试。
采用计算机辅助方式进行。持有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dB(HL)及以上,听力残疾三级及以上或语言障碍等的考生可申请免予听说考试。通过免考审核的考生,其英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 120 分制计入总分。
4.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实验考试。
按《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 中山市 2024-2025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和生物学实验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教体〔2023〕61 号)执行,采用 “ 现考现评”(考生现场操作现场评分)方式进行考试。
5. 艺术生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组建。
进一步规范艺术生招生,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生继续实行校际联合考试,安排在中考结束后开展,并于7月10日前完成。高水平运动队组建工作另行通知。
6. 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
按《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中山市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22〕88号)执行。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生的中考成绩和综合评价结果等确定拟录名单,如安排考核,须在中考结束后开展,并于7月10日前完成,考核内容须为所选拔学科类的内容,不得安排其他文化课科目考试。探索对科学素养高、创新能力强的初中在校学生实施初高中贯通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