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征地拆迁尤其如此,各种利益纠纷频出。一旦征收方认为你的合法房产举证有瑕疵,那么你的拆迁补偿就要被“狠狠叮上一口”了。最近一位拆迁户被“叮”得太痛了,明明拆了两层房屋,补偿却只算了一层。这不禁令人发问:难道拆迁也能打五折?
拆两层补一层,拆迁补偿打五折,拆迁户:心都凉了
山东济南胡先生房屋地处市中心,因市政工程建设需要征收房屋。但是征收过程中却出现了让人不可思议的情况。拆迁方給胡先生的征收补偿居然被硬生生“砍”掉了一半。
胡先生在1990年向国土部门、规划部门申请审批240平米的建房许可,同年修建了两层砖混结构的房屋,但是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2015年国家出台不动产登记制度,胡先生也在此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并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但是不动产权证书中并没有登记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楼层,只登记了占地面积。
因此,拆迁方只按照占地面积给予补偿。两层房屋却只按照一层补偿,胡先生无法接受,因为按一层建筑的补偿根本不能在周边买到相同的面积。
登记错误,登记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房屋拆迁两层都要补偿
胡先生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很多人都有类似的现象。那么,拆迁补偿应该怎么给他计算?法律是否支持他要求两层房屋全部补偿的诉求?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第十九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法律规定,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胡先生首次不动产登记,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不会存在工作上的失误或者失职呢?明确规定应当登记记载在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内容,却变成了空白。这个过失必须是由登记机构承担。
拆迁方以此为由不予实际面积补偿,于法无据,胡先生应当获得全额补偿。
房屋登记有误,如何拿回合理补偿?
如果出现上述胡先生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争取到合理的补偿呢?
第一,在没有协商好具体的补偿下,不要急于和拆迁方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应当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反映,并申请重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第三,如果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如果采取上述救济方法,依然不能到达合理补偿,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的法律法规确认拆迁方征收程序违法、补偿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