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辩护豁免权怎么规定的?
刑事辩护豁免权又称刑事豁免权,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法律赋予辩护律师所拥有的拒绝就其执业行为所得知的委托人有关事项向司法当局作证,以及不因其正当执业行为而为的言论及行为受到相关法律追诉与制裁的权利。它包括作证豁免权和责任豁免权。
豁免权是职业特权。豁免权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专有权利。刑事诉讼中的其它主体,诸如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则不享有此项权利。豁免权是控辩式诉讼模式的必然诉求,也是实现控辩双方权利平衡的重要保证。豁免权是程序性权利。豁免权只发生在刑事诉讼以及与之相关程序中,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以及有关言论不受此特权保护。豁免权是不可放弃权。豁免权是基于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而产生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实体公正及程序公正,从而实现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之根本任务。
二、刑事案能不能申请撤诉?
在法律上,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刑事案件也同样适用。但法律上有明确规定,自诉案件可以撤诉,但公诉案件不可以撤诉。所以如果该案件为自诉的刑事案件,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可以对该案件进行调节,在宣告判决之前,原告可以和被告和解或者撤回诉讼;但如果该案件属于公诉的刑事案件,则公诉人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不能撤诉,但如果被害人认为对被告人的行为可以原谅的,法院在判刑时可以从轻判决。
刑事案件一审一般最长在16个月以内结案,二审最长在4个月以内结案,如果有特别特殊的法律情况,经过报批可以延长。刑事案件通常是分为三个阶段的,即公安机构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的审判阶段。一个刑事案件通常在5个月左右,三个阶段最长可达到16个月。
刑事案件的辩护豁免权具有职业特权,是不可放弃的权利,刑事案件一共有两种,分别是自讼案件和公诉案件,对于自诉案件来说,在没有法院宣判之前,经过原告的同意,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但对于公诉案件来说,任何的时候都不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