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案犯在逃和另案处理会不会加重刑罚?
一般不会。上诉不加刑。这是原则。 不过因为同伙上诉,导致上级法院发现问题,发回重审,再判决,有可能就超过原来的刑期了。
《处理有同案犯在逃的共同犯罪案件的通知》
(一)公安机关应对在逃的同案犯,组织力量,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追捕归案。
(二)同案犯在逃,对在押犯的犯罪事实已查清并有确实、充分证据的,应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该起诉的起诉,该定罪判刑的定罪判刑。
如在逃跑的同案犯逮捕归案后,对已按上项办法处理的罪犯查明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时,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对新查明的罪行进行起诉和判决。人民法院应依照刑法第六十五条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判处这类案件。
(三)由于同案犯在逃,在押犯主要犯罪事实情节不清并缺乏证据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依法报请延长羁押期限、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办法,继续侦查,抓紧结案。
(四)由于同案犯在逃,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在押犯的犯罪事实的,或已查明的情节显著轻微的,应予先行释放,在同案犯追捕归案、查明犯罪事实后再作处理。
二、在逃犯有没有追诉时效?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是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同案犯在逃是可以进行另案处理的,一般另案处理也是不会对在逃犯的罪行进行加重,除非是存在有其它的犯罪事实,这样才能给予相应的处罚,所以,案件的都是有法律依据的,这样才能保障到让犯罪人员付出该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