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价格
根据洛发改价管〔2013〕12号文件收费标准及《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
(1)分户计量用户:
热费由基本热费和计量热费两部分组成,先按面积预交热费,实际费用待供暖结束后根据用热量核算,实行多退少补。
基本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 0.054/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量热费=0.142元/kwh ×用热量
计算方式:建筑面积×121×0.054×面积系数+0.142×热表用量数
(2)按面积用热用户:
热费=建筑面积×采暖期天数×0.18元/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计算方式:建筑面积×121×0.18×面积系数
温馨提醒:
(1)用热实缴金额小于等于0的用户,表示往年余额已够本年采暖费,若需用暖,请到热力公司客服中心办理申请用热手续,否则,视为报停用户。
(2)尚有部分小区用户安装费余款尚未缴纳(详见工程余款缴费通知单,凭工程款编号在建设银行或中原银行任意网点柜面、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缴纳),因系统设定欠缴工程款的用户无法缴纳采暖费,该用户清缴工程余款后方可缴纳本季采暖费及开阀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