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名单查询入口:2024.02.23公租房申请资格公示名单(洛房公告〔2024〕8号)
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查询方式
1、可通过电脑公众端或手机APP查询
2、通过各级住房保障部部门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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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市常住户口;
2.在城市区无住房。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具有中职、中专(含普通高中)以上学历;
3.毕业不满5年;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5.在城市区无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缴纳了社会保险;
2.已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城市区无住房。
本申请条件自2013年11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