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生育津贴申领时间限制
申领时间:生育7个月以后——次年年末
【相关问答】
长春生育津贴生完孩子多久能申请?
长春市女职工参保人员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目生育职工连续足额缴满一年,生育七个月以后,至次年年末,可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类待遇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市医疗保险局各经办大厅窗口办理,待遇发放到单位。
长春生育津贴标准多少?
1、若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其生育津贴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 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
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30×158天
▪ 剖腹产生育津贴标准:
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30×(158天+15天)
▪ 生育多胞胎生育津贴标准: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
2、若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按已缴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