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新乡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样表)《新乡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1份;
(二)《认定工伤决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实现数据共享后可不再提供);
(三)工伤职工近期免冠 1 寸照片一张;
(四) 医疗机构出具的被鉴定人诊疗病历且加盖医疗机构病历专用章(未住院的提供门诊治 疗病历、检查报告);
(五)职业病鉴定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劳动能力鉴定。
如需申请配置辅助器具的还需提供:
《新乡市伤残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鉴定表》
(样表)《新乡市伤残职工辅助器具配制鉴定表》1份,需由用人单位、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签字盖章;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后,需到新乡市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进行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