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时间、地点、要求
1.时间:2024年3月28日— 4月3日(每天上午7:30——9:30,星期天除外),逾期未体检者,后果自负。
2.地点: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查体中心(西门诊病房综合楼南侧二楼)。
地址:金阳路556号。咨询电话:0538—5620396
二、体检要求
(1)体检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2)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体检表右上角标注学段学科,联系电话)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请体检人员在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不再进食,保证休息,体检当天早晨空腹(可饮少量清水)参加体检。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时直接将体检费交医院,幼儿园申请人员体检费80元,其余人员体检费50元。
(3)申请人体检完毕后,体检表交查体中心,由查体中心统一交宁阳县教育和体育局。
附件: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