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绍兴上虞区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政策如下:
1.扶持对象与标准
(1)扶持对象:
第一类对象:2021年12月31日以后首次引进到区内企业(含区内国有企业、引进的制造业央企,但房地产业除外,金融、通信、电力、石化、烟草等国有企业除外),大学、研究院所和律师事务所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才,择优招聘的“双一流”高层次党政储备人才,经绍兴市统一组织、面向国内外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择优选聘的高学历优秀人才,新落户优质民办医院学校新引进的全职人才,卫生系统首次新引进到医疗卫生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的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四大类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虞缴纳社会保险。
2020年1月1日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此办法执行(通过“越快兑”平台进行申报)。
第二类对象:2021年12月31日以后教育系统首次新引进的大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除外,参公事业单位除外),卫生系统首次 新引进到医疗卫生单位(参公事业单位除外)的其他医学毕业生(定向培养生,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等四大类医学毕业生除外),定向招录的县乡机关选调生。
(2)具体标准:
第一类对象:全日制博士每年补贴5万元、全日制硕士及副高职称和高级技师每年补贴3万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QS 世界大学排名前500本科每年补贴3万元、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每年补贴2万元、技师每年补贴1.5万元,补助5年;全日制专科高职每年补贴6000元,补助3年。
第二类对象:全日制博士每年补贴1.8万元、全日制硕士每年 补贴1.2万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 本科每年补贴1.2万元;补助5年。
(3)有关事项:
2021年12月31日之后首次在上虞工作,承诺在虞工作5年及以上,并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技师。 对已在虞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离职脱产攻读博士,2021年12月31
日之后毕业后全职回绍工作的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政策。
2021年12月31日之前引进的高校毕业生等人才安家补贴额度 按原政策执行。在虞自主创业成立企业并缴纳社保的高校毕业生参照上述标准享受安家补贴。安家补贴与房票补贴可以同时享受,原上浮政策不再执行。社会保险参保在上虞区内的劳务派遣人员,根据实际用工单位性质确定是否享受,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须都在上虞区内,并须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派遣协议和工资流水。
2.受理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3.办理程序
2021年12月31 日之后引进人才申领“绍兴人才码”(浙里办 APP) ,系统通过数据共享、数据比对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才由区人力社保局将最终补助名单和金额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 www.syjob.com.cn)上公示3天。首次申报人员需在公示后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纸质资料,公示无误的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将补贴按月拨付至申请人市民卡账户,来虞人才须及时办理市民卡。
2021年12月31日之前引进及无法通过“绍兴人才码”办结的, 可通过“越快兑”办理,同时须由申报单位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认定后给予按年发放。
(1)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缴纳社保每满一年后登录“越 快兑”,按照政策指南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当年度安家补贴申请;
(2)审核。区人力社保局对申请资料进行集中审核,明确补贴 金额;
(3)公示。审核确定的补助名单和金额在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 ( www.syjob.com.cn)上公示 3 天。
(4)拨付。区人力社保局将补贴拨付至申请人市民卡账户。
4. 申请材料
按“绍兴人才码”渠道办理的首次申报人员需在公示后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上虞区“人才码”安家补贴汇总表》、劳动合同。逾期未提交视作放弃补贴。
按“越快兑”渠道办理的人员须在系统内上传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仅第一次申报提供) ;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 执照和企业纳税清单。(与区外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由用人单位出具人事情况说明、 内部规定文件和个人在虞缴纳社保、个税证明)(第一次申报和工作单位变更时需要提供);
(3)毕业证、学位证等人才类别证明材料(仅第一次申报提供);
(4)银行发放工资清单、个税缴纳证明。
按“越快兑”渠道办理的人员还须在申报期内现场递交以下材 料:
(1)《人才承诺及所在单位意见》;
(2)《上虞区“越快兑”生活津贴/安家补贴汇总表》。
5.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曹娥街道嘉和路168号 二楼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窗口),0575-82316677、81227207、8218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