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主城区2024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主城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确保公租房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保障房源筹集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此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顺序号,申请家庭按顺序号自主选房。
二、房源信息
由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筹集主城区空闲房源。
三、分配范围
经区、市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截至到2024年8月31日前公示通过的城镇低保、低收入、残疾家庭以及2024年4月7日前公示通过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四、分配程序
此次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由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负责实施,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摇号过程由公证处全程监督。
(一)摇号规则
1.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录入保定市公租房摇号系统,按照批次顺序依次摇号,确定最终选房顺序。
2.摇号结果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照摇号排序组织房源分配;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
(二)选房规则
1.本次筹集的公租房房源全部纳入实物配租范围,市保障房中心根据公租房房源情况、保障家庭情况以及摇号排序等组织依次自主选房,直到选完为止。
2.工作人员按照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组织申请人选房。如申请人未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将依次顺延至下一位申请人开始选房;如申请人未按通知时间到达,但在规定的选房期限到达指定地点,按照届时顺序优先进行选房;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到达指定地点,将视为自愿放弃此次保障资格。
3.公租房选房原则上由申请人本人参加,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到场的,可委托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申请人身份证、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申请人选房前一日持身份证拍摄的水印照片参加选房,视为本人认可选房结果。
4.如因房源有限未获取选房资格的保障家庭,仍保留此次摇号排序,下步筹集到房源后依序分配。
5.保障家庭按照个人意愿确认房源后,保障房服务中心出具《保定市公租房分配单》,在规定期限内凭单据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6.房源一经选定不再予以更改。
五、相关要求
(一)放弃此次选房的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放弃保障资格,计入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二)保障家庭承租期间,住房保障部门仍会对保障家庭的保障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按期腾空房源。
六、监督管理
(一)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公租房保障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保障资格,腾退住房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入住公租房的家庭也要严格遵守公租房使用规定,不得闲置、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欠缴租金及相关费用、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将立即收回住房。
(二)公租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我市为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申请公租房不收取任何费用,应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不要通过中介或他人代办申请公租房,公租房只租不售,如听到类似“交钱办公租房、公租房可以买卖”的传言,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住房保障部门反映,谨防上当受骗!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