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普洱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
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从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具体缴费标准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6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0元;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25日,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070元。
特殊人员缴费标准:
1.特困人员实缴0元/人(按照400元全额予以资助);
2.低保对象、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边境一线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实缴280元/人(按照120元予以资助);
3.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缴220元/人(按照180元予以资助);
4.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人口实缴355元/人(按照45元予以资助);
5.边境一线行政村村民实缴330元/人(按照70元予以资助);
6.按缴费时的人员身份对应标准缴费后人员身份变动的,已缴费用不退、不补。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给予参保资助,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