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租房调房申请流程
一、申报、受理
公租房承租家庭到所在小区的受托管理单位提出申请,受托管理单位收到申请后,现场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录入信息并打印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并告知。
受托管理单位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查合格的,出具初审意见,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初审不合格的,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家庭。
二、核准
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对受托管理单位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符合条件的核准意见。符合条件的,核准通过;不符合条件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明确意见,驳回受托管理单位补充材料或出具《不予核准通知书》。核准时限自受托管理单位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