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大学街、学苑街部分路段机动车通行方式的通告
为进一步均衡区域交通流,畅通区域微循环,方便群众出行,经调研论证,结合大学街、学苑街道路条件和交通流变化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等相关规定,拟对大学街、学苑街部分路段机动车通行方式进行调整,并发布如下通告:
一、大学东街(兴安南路以东路段)机动车通行方式调整为双向通行。
二、学苑东街(兴安南路以东路段)机动车通行方式调整为双向通行。
近期,呼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根据通行方式变化,相应对上述路段及沿线交叉口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进行调整,请广大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指示规范文明通行。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