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残联补助政策 郴州市北湖区残联补助政策文件

地方特产2023-12-06 17:26:39未知

郴州市北湖区残联补助政策 郴州市北湖区残联补助政策文件

  郴州市北湖区残联补助政策

  补贴对象: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北湖区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家庭或者本人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北湖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三、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请 “两项补贴”。

  四、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5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50元/人/月。

  申请材料包括:

  1.《湖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需提供)。

本文标签: 残疾人  残疾  人证  两项  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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