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阳市居住的省外户籍人员可以在居住地就近的派出所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办理流程:
年满16周岁的公民办理:
办理人到现居住地就近的派出所身份证窗口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签订书面承诺书。
未满16周岁的公民办理:
需要在监护人陪同下到现居住地就近的派出所身份证窗口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同时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果申请人户口簿未与监护人登记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人关系的材料;此外,需要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签订书面承诺书。
派出所拍照留存申请人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