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从本市转移到外省市
一、适用范围:
职工在外省市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并符合本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转出条件的,可以向外省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将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外省市。
二、申请材料
业务申请所需材料,根据外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供。
三、服务方式:
线下: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外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线上:
“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
四、注意事项: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从本市转移到外省市,需符合以下转移条件:
1. 职工已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或者停缴状态,且未被法院依法冻结;
2. 职工在本市无约定提取业务和未办结的提取业务,且无生效中的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3. 职工及配偶作为借款人或者共同借款人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