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元宵节贵阳烟花爆竹燃放规定(贵阳过年能放烟花爆竹)
一、2023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一)南明区
1.燃放时间。
限制燃放区域,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 时至 24 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除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此外,花果园街道办事处区域、小车河街道办事处区域、五里冲街道办事处区域、太慈桥街道办事处的中铁国际城区域、沙冲路街道办事处和中曹司街道办事处的保利凤凰湾区域,禁止燃放升空类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域:贵阳市一环以内所有区域;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内及周边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轨道交通、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各类公园、南明河畔两侧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大气监测国控点一公里(贵阳市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内梅花山)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二)云岩区
1.燃放时间。
限制燃放区域,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时至24 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除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贵阳市一环以内所有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轨道交通、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各类公园、南明河畔两侧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2个大气监测国控点(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解剖楼顶楼、黔灵山公园英雄纪念碑)一公里范围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三)观山湖区
1.燃放时间
限制燃放区域,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 时至 24 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除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各类公园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大气监测国控点(鉴湖路贵阳一中内)一公里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四)白云区
1.燃放时间。
限制燃放区域,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 时至 24 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以环城高速(观山湖至白云段)至曹关收费站沿云环中路、云环东路连接同城南路至粑粑坳一线为界(具体说明:环城高速以东;云环路、云环中路及云环东路以南;同城南路以西),所有环形线以内的白云辖区范围内以及都拉营街道办事处属于限制燃放区域,在限制燃放区域内,选择点位集中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域:各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场所及都溪林场等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旅游景区、公园、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成品油、天然气输送管网、城市燃气管网、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五)花溪区
1.燃放时间。
除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区域全年均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各类公园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大气监测国控点(花溪水厂内、花溪区高坡乡民族中学内)一公里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六)乌当区
1.燃放时间。
限制燃放区域,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 时至 24 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乌当区主城区,除禁止燃放区域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外,乌当区行政中心(大气监测国控点)1公里范围内(乌当区城市魔方片区至新添大道原市公安局、新添大道原市公安局至顺海立交桥沿线、乌当区实验小学片区、水锦花都、乌当中学、新天卫城、航天大道与新添大道交叉口至奶牛场路口沿线)为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七)修文县
1.燃放时间。限制燃放区域,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农历腊月二十六日起至次年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东起阳明大道牌坊至贵毕公路原修文收费站,沿贵毕公路原修文收费站沿伸至堡生路与龙扎大道交叉路口,经龙扎路拐至修文县第四小学,经修文县第四小学沿格致路至时珍学院(含阳明文旅城);南起时珍学院,沿白龙路拐至新寨路,沿新寨路延伸至与龙场驿南路交叉路口,经龙场驿南路延伸至北大新世纪贵阳实验学校至川会馆;西起川会馆,经城北村边缘至潮水路中石化三潮水加油站;北起潮水路中石化三潮水加油站,由中石化三潮水加油站经贵酒厂、同济堂药业边缘至大寨边缘、修文县第三中学抵阳明大道牌坊。圈定控规范围内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公共交通车站台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各类公园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的地点
(八)开阳县
1.燃放时间。限制燃放区域,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县城建城区面积20.5平方公里(西至翁荫水库夹山大桥,沿西绕线至法院、磨子冲小区至磨料厂小区;北至潮水小区至殡仪馆至白沙井小区至硐上;东至毛稗田安置小区至黄土坎至蒋家寨安置小区;南至三道拐至贵开加油站至大坪子小区至华兴油脂厂至五中小区至四方田小区至翁荫桥)圈定范围内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各类公园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九)息烽县
1.燃放时间。限制燃放区域,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 时至 24 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县城区域(涉及永阳街道和永靖镇),东至川黔铁路,西至龙泉大道,南至下阳朗村西门湾路口、开磷城 D 区边界,北至永靖大道、蚕桑坡路沿线(含道路两旁城镇区);开磷新城、丰华苑、息烽1号、大观伟城、永靖镇团圆小区(团圆社区内);小寨坝区域,东至上寨川黔铁路,西至兰海高速公路,南至大干沟桥,北至下寨。
禁止燃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各类公园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十)清镇市
1.燃放时间。限制燃放区域,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清镇市巢凤街道办事处、青龙山街道办事处和滨湖街道办事处(条子场村、三河村、黄柿村、燕尾村和康济居委会除外)。
禁止燃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各类公园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十一)双龙区
1.燃放时间。限制燃放区域,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 时至 24 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大地村、马寨新城、航空港幸福小区、酒店用品市场、交建花园、碧龙花园、多彩贵州温泉小镇、甘庄航空村、水云布依家园、阳明花鸟市场;贵龙社区贵龙新苑小区向外延伸200米以内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经济区范围内除限制燃放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均为禁止燃放区域。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旅馆、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群体集体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道路、桥梁、地道、涵洞、隧道、输变电设施、高压线及其他电力设施、燃气管线、燃气调压站及其他燃气设施、加油加气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周围100米的范围内;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筑物的房顶、楼道、阳台、窗口、建筑工地以及不满足烟花爆竹产品说明要求安全距离的地点等;属于重点防火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物周围100米范围内;绿化草坪、苗圃等重点防火区,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产业园区;化粪池、下水道窨井、天然气管道检查井、燃气锅炉及管道、地下通信电缆检查井等市政环卫设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十二)高新区
1.燃放时间。限制燃放区域,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 时至 24 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除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加油站、医疗机构、学校、企业厂区;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地下通道;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各类公园;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十三)经开区
1.燃放时间。限制燃放区域,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 时至 24 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除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轨道交通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各类公园、河畔两侧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大气监测国控点(黄河路398号开发大厦4楼平台)一公里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十四)综保区
1.燃放时间。
限制燃放区域,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 时至 24 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除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海关特殊监管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商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各类公园、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二、2023年春节贵安新区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1.燃放时间。
限制燃放区域,下列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各住宅小区、各乡镇(街道)集镇。
禁止燃放区域: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军事设施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林区、景区、苗圃等重点防火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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