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残疾人生活补贴办理时限
内地申请办理时限
审核—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县级残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残疾等级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审定。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级残联报县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各县市区应当在补贴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公示补贴对象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内容要保护残疾人隐私,不得公开与补贴审核无关的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外地申请办理时限
审核本地户籍人员异地提出的申请,审核审定流程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外地人员申请时,受理地将信息录入系统并于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申请人户籍地负责审核审定及发放补贴。受理地收到业务属地反馈的办理结果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做好记录。
注意事项: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补贴发放采取社会化形式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