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新生儿随祖父母落户材料
夫妻双方均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侨,或者一方为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华侨、一方为外国人,其在国内出生的子女,可以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或者作为外国公民的身份证件;
(三)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四)亲属关系证明。
公民在国内出生后,父母双亡或者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的,可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在国外取得永久居留权或者作为外国公民的身份证件;
(三)落户方居民户口簿;
(四)亲属关系证明。
公安机关内部核查父母户口注销情况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