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职工申请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户籍(居住)条件:申请人具有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矿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或持有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居住证。
2.收入条件: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3.住房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4.毕业年限: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书或持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属于国家统招、脱产),毕业年限未满5年。
5.社保条件:申请人申请时在石家庄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取得资格后仍需正常缴纳。
6.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注:人才绿卡持有人,若按新就业职工家庭类型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毕业年限未满5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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