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争议金额(人民币)
1000元以下的部分:100 元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5%交纳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按3%交纳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2%交纳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按1%交纳
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按0.25%交纳
1、受理费说明
本会目前只收取案件受理费。处理费不预先收取,实报实销,由申请人先承担,请注意留存相关票据。
2、受理费计算
我会受理费收取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下发的《甘肃省仲裁委员会收费办法》(甘发改规范[2017]2号)。
来源:兰州市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