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流程
卖方在取得卖方银行“带押过户”同意后,买卖双方根据通过网上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经纪服务合同)向买方银行申请贷款,买卖双方到监管银行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选择还贷模式、办理自有资金监管,买方银行在交易双方完成存量房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后将贷款资金划转至政府部门在监管银行开设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中,监管银行根据买卖双方选择的还贷模式对贷款资金和自有资金本息进行划转。
“带押过户”和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存量房交易贷款资金监管服务和“带押过户”共分三种情形五种模式:
(一)情形一:买卖双方均有贷款(含贷款银行不同,涉及跨行转账)
模式1:用自有资金和贷款资金共同还贷
模式2:只用自有资金还贷
模式3:只用贷款资金还贷
(二)情形二(模式4):卖方有贷款,买方无贷款。
(三)情形三(模式5):买方有贷款,卖方无贷款。
具体流程:点击查看
拓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