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政策变化
1、全额免征车辆购置税
购置日期在2023年12月31日前的,全额免征车辆购置税
2、减免税额调整
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3、特别提醒
其他新能源汽车(货车、客车、专用车),2025年12月31日前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全额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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