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租房申请
外来务工人员
指在市区(徐州市主城区)有稳定职业,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手续完备,但不具有市区户籍的从业人员。
保障条件要求:
1、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单位为其连续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无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4、持有我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铜山区、贾汪区除外)
申请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①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②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交款单或证明;
③身份证、结婚证或婚姻情况具结书;
④无租住单位公房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⑤收入证明(6个月以上单位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单);
⑥居住证(贾汪区、铜山区除外);
⑦单位公示证明、具结书;
⑧单位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⑨申请人诚信具结书;
⑩其他辅助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