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第一档
发放标准:1760元
实行地区:石家庄市区(不含井陉矿区)、正定县
☞第二档
发放标准:1600元
实行地区:晋州市、新乐市、行唐县
☞第三档
发放标准:1440元
实行地区:井陉矿区、井陉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灵寿县、赞皇县
(以上发放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怎么定的?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