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对消费者按照实施细则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电动自行车新车予以补贴。
补贴标准
产品销售价格在2000元以下的,给予300元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在2000元(含)以上的,给予500元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
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工信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
政策来源网址:http://fgw.fujian.gov.cn/zfxxgkzl/zfxxgkml/bwgfxwj/202409/t20240906_65130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