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暂时还不能申请,大家可以持续关注!
补贴对象
在“八市一区”参与活动的回收网点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在活动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开具发票并在交管部门完成旧车注销、新车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交售旧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所有人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补贴范围
本细则补贴的换购新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定义的电动自行车。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
补贴标准
产品销售价格在2000元以下的,给予300元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在2000元(含)以上的,给予500元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