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发生购房、租房等住房消费行为的,办理材料及流程等详见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2、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自个人公积金账户开户或转入之日起满6个月,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申请终止缴存协议,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二、办理渠道及流程
网上办理:申请人可通过贵阳公积金APP-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
前台办理:申请人通过中心各服务网点和社区服务站申请→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提取转账。
三、办理材料
个人身份证件原件。
四、办理地点
中心各服务网点和公积金社区服务站。
五、事项说明
1、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其公积金须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2、灵活就业缴存人员个人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缴存余额,不包含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冻结等原因锁定在账户中的缴存余额。
3、灵活就业缴存人员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办理地点为中心各服务网点和公积金社区服务站。办理材料及流程详见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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