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延长我省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
为进一步维护我省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权益,保障广大灵活就业人员能够完成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应部分尚未完成2023年度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的要求,决定进一步延长2023年度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期限。
将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的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在此期间缴纳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2024年9月30日24时仍未完成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其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计划不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