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山东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佐证材料
未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的,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毕业生本人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特困人员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毕业生本人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孤儿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毕业生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四、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毕业生本人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由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信息系统中查询到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县(市、区)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同时,提供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与毕业生本人关系证明。
六、残疾人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毕业生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七、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由所在县(市、区)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证明需包含毕业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零就业家庭情况、毕业生本人和户主的关系),或加盖公章的在人社相关业务系统查询到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信息打印(复印)件。
八、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佐证材料要求
毕业生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银行、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