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我市城区及公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压降因超速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稳定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以下交通技术监控系统(电子警察)已达到规范要求,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决定自2024年10月15日零时正式启用。
本次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系统如下:
一、对驾驶机动车在公路国、省、县道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9段18套区间测速设备。
二、对驾驶机动车在二环快速路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8处16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三、对驾驶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1处1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四、对机动车违法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1处1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五、对驾驶机动车在公路国、省、县道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18处9套移动测速设备。
六、对驾驶机动车在公路国、省、县道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启用1处1套固定测速设备。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法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附:本次公告启用点位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