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象山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条件+申请对象
2023象山随迁子女入学申请条件+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
1.小学新生:年满六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户籍不在我县,2023年秋季申请在我县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
2.初中新生: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户籍不在我县,申请在我县就读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少年。
3.转校学生:户籍不在我县且不在我县就读、秋季申请转入我县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休学期间、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六年级及九年级的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我县购买住房,且在2023年6月1日之前已经获得产权证的,可以按房申请入学,不列入积分入学对象。
优抚优待对象和高层次人才、企业人才等政策性招生对象可以通过提交入学申请,经相关部门认定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列入积分入学对象。
申请条件
入学申请由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
1.中小学新生:申请人持有象山县公安局签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需申请量化积分。
2.转校学生:申请人持有象山县公安局签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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