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时间:
可收养儿童信息每月1日和15日10:00在系统中公示,每月6日和21日10:00在系统中发布。如果各市未提交可送养儿童信息,则不予发布。
点击进入:山东省儿童收养信息系统
2.登记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电话】:0538-6999127
【办理流程】:通过“山东省儿童收养信息系统”申请收养儿童按照:注册→申请—受理—审查—评估(能力评估和融合期调查)—报批—登记—颁证的流程办理:
①收养申请人登陆信息系统、实名注册并填报收养意愿。
②收养申请人通过网上查询儿童信息并选定意向收养儿童。
③收养登记机关对收养申请人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网上初审。
④初审合格的收养申请人,接受是否具有收养能力的评估,并进行收养前融合。
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收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