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范围:
参保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进行门诊产前检查的,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申办材料:
(一)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二)线上申报:
上传以上材料的原件图片或 PDF 文件,个人申报需上传电子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备注: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办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南宁医保”微信小程序、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医保 APP 或国家医保服务 APP 地方专区进行网上申报。参保单位申报前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维护参保单位待遇发放的银行账户信息。
(三)免申即享: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四)自治区外异地生育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自费结算后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产前检查费支付免申即享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