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育登记官网办理入口:http://211.93.168.68:10002/
(一)明确了哪些人可以办理生育登记。本省户籍人口或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外省户籍人口生育子女的,应当办理生育登记。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自愿办理生育登记的,生育登记机构应予以办理。
(二)全面推行网上办理。生育登记实行现场登记或网上登记。夫妻可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登记。
夫妻生育子女的,应当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或乡镇(街道)卫生健康机构进行生育登记,也可通过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官网首页的“生育登记”模块,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生育登记,生成电子证明。
(三)简化登记要求。现场登记的,受理登记机构应及时通过平台向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健康机构推送登记信息。
本人不方便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提倡村(居)民委员会卫生健康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全程代办。
登记对象或委托代办人办理现场生育登记时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填写生育登记服务信息表并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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