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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消息:职称评审受理条件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逐级申报等条件限制。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做出实绩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是通过法定证照、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者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等能够办理的,不得要求申报人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申报人在同一年度内一般不得向2个及以上评审机构申请同一专业的职称评审。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任现职以来思想政治表现、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内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