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退役/安置/复员/转业/离退休等士兵入户办理指南

地方特产2024-03-28 17:00:22佚名

成都退役/安置/复员/转业/离退休等士兵入户办理指南

军队退役士兵入户

前置条件:

符合安置条件进入成都市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退出现役证书或预备役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件)

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入公共集体户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说明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人口系统无历史注销记录的,由入户地公安机关核查属实后办理。

本文标签: 集体户  原件  佐证  材料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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