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步骤
三个步骤缺一不可,一备案、二定点、三持卡就医。
办理备案手续
宿迁市参保人员(不包括异地就医转诊)在异地就医之前,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前台办理等方式向本人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递交异地就医备案所需材料,或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事大厅”,按提示录入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备案。目前,宿迁市市本级、沭阳县、泗洪县已经推行异地就医转诊“不见面”审批事项改革,异地就医转诊备案工作下放协议医疗机构,转诊人员勿需出医院大门,即可完成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
备案成功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挂号就医,才能直接刷卡结算。具体医疗机构名单可通过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异地就医”专题查询。
备案所需材料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退休后在异地定居,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户籍未迁入定居地的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异地居住证复印件。
异地长期居住、学习时间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异地居住证复印件、学校开具学习证明原件。
长驻异地工作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单位出具的派驻异地工作证明原件。
因病转诊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负责转诊管理的协议医疗机构开具的《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院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