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及对象:
1、全款房: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2、贷款房:开发商统一办理
(二)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商品房购房合同;
3.契税发票;
4.申请人身份证明(未婚:身份证、户口簿;已婚: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到场、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明或其他监护关系材料);
5.首次登记证明单;
6.房产分户图、宗地图。
(三)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材料符合要求。
2、审核: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3、发证:符合发证条件的核发证书。
(四)办理地点:
1.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2.连云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6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00;冬季:法定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五)办理时限及办理费用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80元,非住宅类550元。
咨询方式:12345转接不动产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