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一)国开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1、首次贷款: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携带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共同借款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生源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手续。
2、在校生续贷:需要在申请当年6月6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完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生源地贷款经办机构将同步显示该学生已经填写“续贷声明”,并为其继续办理剩余手续。(办理续贷申请的学生,每年应至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注:办理完助学贷款后,学生需要持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道,提请高校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回执信息。在规定日期内高校未录入回执信息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从而导致贷款失败。
(二)非国开行助学贷款
非国开行贷款是指:通过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哈尔滨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银行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此类贷款不需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申请,请主动、及时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进行电话咨询,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造成违约等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