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乌鲁木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条件

地方特产2024-09-11 13:36:51未知

2024乌鲁木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条件

  补贴对象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我市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工商注册地在乌鲁木齐市行政辖区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个人消费者不受户籍地限制。

  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二)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本文标签: 乘用车  新能源  燃油  注册登记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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