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租房一个月租金:月租金金额=合同租金标准×缴纳系数×使用面积
(合同租金标准为同类地段商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70%、缴纳系数根据保障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五个档次)
1、保障家庭配租标准原则(一个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家庭应保障人口 | 家庭构成 | 配租户型 |
1人 | 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 | 单 间 |
2人 | 夫妻;由父子或母女构成的单亲家庭 | 一房一厅 |
2人 | 由父女或母子(子、女应年满10岁以上)构成的单亲家庭 | 二房一厅 |
3人以上(含3人) | 夫妻及子女 | 二房一厅 |
2、公租房租金收取标准
桂林市中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纳系数表 | |||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对象 | 租金 档位 | 缴纳 系数 | 减免 比例 |
城镇低保家庭 | 1 | 0.2 | 80% |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倍(含1倍)低收入线的低收入家庭 | 2 | 0.4 | 60% |
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低收入线1-1.5倍(含1.5倍)的低收入家庭 | 3 | 0.6 | 40% |
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低收入线1.5-2倍(含2倍)的低收入家庭 | 4 | 1 | 0 |
3、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为3年一签,租赁期内实行动态管理,若发现不符合条件,按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规定执行。
承租家庭为特殊困难群体的,物业服务费可以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承租户应当缴纳部分进行适当减免,减免标准如下:
(一)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为孤寡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重大疾病、见义勇为、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前参军)、原国民党抗日老兵的,减免100%;
(二)低保家庭减免50%。
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由财政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中予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