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最低生活保障办理程序 新乡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地方特产2023-12-17 14:42:23佚名

新乡市最低生活保障办理程序 新乡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办理程序

  1. 申请人向户籍地乡镇(街道办)递交书面申请—乡镇(街道办)

  2. 受理—乡镇(街道办)

  3. 入户核查—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办)

  4:(一)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

  (二)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民政部门

  (三)县级民政部门入户抽查

  (四)县级民政部门提出审批意见并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六)批准日下月(季)发放低保资金。

  申请条件

  1.持有当地常住户口且在户籍地居住的居民;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本文标签: 民政部门  县级  乡镇  街道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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