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绍兴诸暨市事业单位第一批事业编招聘简章如下:
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诸暨市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批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上述人员中,属于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包括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3.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相应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