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委文件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国语[1997]64号)是划分普通话等级的全国统一标准。按照该标准规定,普通话等级自高而低分为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内分为甲、乙两个等次。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标准
1. 一级甲等(97分及以上):朗读和说话时,语音标准,词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测试总失分率在3%以内。
2. 一级乙等(92分及以上):朗读和说话时,语音标准,词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然有字音、字调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8%以内。
二级标准
3. 二级甲等(87分及以上):朗读和说话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等)有时出现失误。词汇、语法极少有误。测试总失分率在13%以内。
4.二级乙等(80分及以上):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fu-hu、z-zh-j、送气不送气、i-ü不分,保留浊塞音和浊塞擦音、丢介音、复韵母单音化等)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20%以内。
三级标准
5.三级甲等(70分及以上):朗读和说话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较明显。词汇、语法有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30%以内。
6.三级乙等(60分及以上):朗读和说话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词汇、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4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