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租房保障轮候家庭实物配租保障范围
截止2024年4月30日,已通过资格审核、纳入租赁补贴保障且未参与过实物配租的家庭,共1025户。
为做好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唐住建发〔2016〕235号)、《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补充规定》(唐住建发〔2016〕266号)、《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唐住建发〔2019〕212号)、《关于延长<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等3个文件有效期的通知》(唐住建发〔2022〕45号)和《关于再次延长<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等3个文件有效期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